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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艺术创作院拟聘用人员公示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   2011年10月20日 8: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向我院反映。

监督\传真电话:0757-83307549

 岗位名称  姓 名 总分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绘画创作与研究 王永才 87.3 广州美术学院
杜 宁 85.3 广州美术学院
周丽萱 81.3 广州美术学院
雕塑陶艺创作与研究 张微微 86.6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蓝之锋 85.3 广州美术学院
文学和戏剧创作 吴海榕 90.4 韶关市文化馆
盛 慧 86.2 佛山珠江传媒报刊发行广告有限公司
文化和文艺理论研究 王思伟 82.6 佛山市荣山中学
蒋志权 80.7 贵州贵阳新世纪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