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佛山画院院聘画家招聘启事
佛山画院成立于1984年,作为岭南地区成立较早、影响较大的地级市艺术创作单位,多年来始终坚持出人才、出作品为立院之本,在院内形成了浓郁的学术氛围。通过历届画家的不懈努力和奋发进取,本院画家作品数十次入选全国美术大展并获奖。2011年,佛山画院与佛山市文艺创作研究室、佛山市雕塑院、佛山市民间艺术团组建成立佛山市艺术创作院,隶属于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为以艺术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为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和发展岭南文化,弘扬其包容与开拓、务实与进取的学术精神和品格,培养与凝聚佛山画院的年轻美术后备人才,我院实行“院聘画家签约制”,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的办法选拔院聘画家,建设一支高水准的艺术创作队伍,为繁荣佛山艺术创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现将第一届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佛山画院院聘画家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以画家自愿,双向选择,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任的原则;
2、本着有利于发掘人才、培养人才、吸纳人才,充分发挥优秀美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坚持考核、聘任和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三、聘任条件
1、应聘画家必须坚持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讲究职业道德,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2、应聘者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在国内艺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的画家年龄可适当放宽,性别不限。
3、应聘者能够坚持美术创作,并具备较独立的学术思考能力或研究方向;具有勇于探索、积极进取的创新精神;具有开放的态度和严谨的治学作风;其作品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时代精神。
4、在全国美展及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协主办的其他学术展览中取得优异成绩。
5、具有对艺术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能够积极配合我院的绘画创作任务和参加本院举办的公益活动。
6、本届聘任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等。
四、聘任时间
本聘期为3年,以我院正式签发的聘任时间为准。
五、聘任程序
1、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佛山画院院聘画家遵照公开招聘、专家评选、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人才。
2、符合院聘条件的优秀画家,需填写《第一届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佛山画院院聘画家报名表》(见附表),以及提交个人创作的代表性10寸作品图片5-10张(要求照片质量清晰),个人简历及生活近照1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并邮寄到我院参加评选,所有材料须发一份电子版到邮箱:406016241@qq.com,我院以收到有签名的纸质报名表为准。
3、由佛山市艺术创作院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评选结果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以电话形式或书面形式通知入选画家。
六、聘任待遇及其它
1、受聘画家由我院颁发聘书,聘任期内可参加佛山画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及采风、考察等活动。
2.“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佛山画院院聘画家”资格的使用权利。
3.在本院艺术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权利。
4.院聘画家的作品纳入“当代佛山艺术精品典藏”项目评审范围,视作品情况开展相关典藏工作。
5.聘任期满由我院专家委员会根据3年来的创作成果进行评价,并结合工作表现、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择优推荐在佛山美术馆联盟成员馆中举办联展或个展。
6、聘任期满佛山画院有权收藏其一幅代表作品,此作品在聘期届满的汇报画展中挑选(画家具有一次否决权),并颁发我院收藏证书。
7、聘期内院聘画家仅在绘画创作研究业务范围与本院产生联系,本院不承担其人事关系及劳资方面的责任。
8、报名者所提供的个人材料须真实准确,并视为同意以上条件。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在聘期内不能履行以上条件的,以及因个人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我院可视情况随时取消聘任资格。
七、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联系方式:
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3号二楼佛山画院
邮编:528000
联系人:王永才 电话:13600301178; 邱俊尉 电话13480207552
附件:第一届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佛山画院院聘画家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佛山画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