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艺术创作院招聘文学与戏剧创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为佛山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专业艺术创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文学、戏剧、影视、绘画、雕塑、现代陶艺、民间工艺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研究;组织、策划和实施全市性的重大专业艺术活动;为地方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编剧1人,从事舞台剧、影视剧编剧创作工作。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港澳应届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责与任职条件
1.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专业:戏剧戏曲学(A050405)、戏剧硕士(专业硕士A050410)、电影硕士(专业硕士A050412)、戏剧学(B050602)、电影学(B050603)、戏剧影视文学(B050604)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考生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报名。
1.网上申报资料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事宜详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港澳居民在报名注册时,请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2.单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请报考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请于2020年9月28日9:00至30日17: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试的,不受岗位户籍条件限制。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
(三)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